178178.cc 2010-03-11 09:15:26 来源:赢家无忧
3月开始专项检查突出问题 4月实施开竣工申报制
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月起掀起一场“房地产土地调控风暴”。
通知全文近五千字,涉及五个方面,共19条,主要是落实“国11条”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
实施用地开竣工申报制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编制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和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严肃查处。
国土部明确,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用地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剑指囤地炒地
除了确保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及时开发外,“19条”的核心思想是整治“囤地”、“炒地”行为。
按照通知,,今年开发商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各省市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闲置房地产用地查处情况,对未查处的闲置土地,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置。
市县国土管理部门还须加强对每个房地产项目开工到期申报情况的监测核查,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企业闲置土地的情况,及时通报同级金融监管部门。
3月至7月开展专项检查
国土部决定自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
通知要求,各地应结合出让合同清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抓紧开展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专项清理,全面掌握本地房地产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加强检查督办。7月底前将各地的汇总情况,连同出让合同清理报告一并上报。
国土资源部正通过与其他部委的沟通交流强化土地管理。3月9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近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16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座谈,共商土地管理,而清理盘活闲置土地被确定为2010年重点任务之一。
据了解,这是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在两会期间召开有关部门和用地大户座谈会,目的是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了解用地需求,以强化土地管理。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土地政策要继续加强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主动地参与宏观调控,更加突出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更加有效地加强土地监管。”
鹿心社指出,当前稳增长促发展仍然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将使用地需求明显增加,土地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
再者,调结构要求加快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以用地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在优先保障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产业发展用地的同时,防止“两高一资”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扩张。
基于上述分析,鹿心社指出,2010年土地管理工作重点之一是合理安排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严控新上建设项目用地,确保在建、重点和民生项目用地。
“今年要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大力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确保已批准建设用地能够及时有效供应。”鹿心社说。
他还指出,强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并严厉打击开发商圈地、囤地行为。
另外,鹿心社还指出,今年要合理安排城乡用地规模和布局,坚决防止再走规模扩张、粗放利用的老路。同时,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健全考核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昨日,国土资源部广东调研组与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在广东大厦进行了座谈。调研内容涉及土地出让金状况与完善方向、房地产土地供需形势与对策、土地执法监察效果、土地腐败等当前土地管理中的诸多敏感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的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参考,并把这次调研解读为房地产市场“二轮调控”风暴再起的信号。
调研队伍规格之高较罕见
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国土资源部调控司司长、法规司司长、耕地司司长、执法局局长、土地利用司司长、勘察司司长、规划院院长、总督察办主任,以及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沈阳、济南、成都、西安等九位督察局局长在内的百多名官员,被分成30个小组,奔赴全国30个省区市进行实地调研。根据此前调研组成人员的安排,此次30个调研小组中包括80余位国土资源系统的司局级官员,而广东调研组由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担任组长。可以说,调研队伍规格之高、高级别官员之众较为罕见。
重点调研五大问题
调研组对广东的国土资源形势非常感兴趣,并重点就5大问题听取了与会人士的意见。
一是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的土地供应和管理问题。主要包括土地供需缺口与对策、房地产土地供需形势与对策。二是在提高资源保障和地质服务能力背景下的矿产资源整合和找矿工作问题。三是在推进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整治问题,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机制等。四是在违规违法形势依然严峻背景下的土地执法监察效果。主要包括小产权房、高尔夫球场清理情况及处置政策建议。五是在环境复杂、诱惑力大背景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问题。
座谈会后,调研组将奔赴广州、珠海、惠州、河源和佛山开展实地调研。
加强对房地产供地的调控监控
针对这次大规模、高规格的调研,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的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参考,并把这次调研解读为房地产市场“二轮调控”风暴再起的信号。
而就在3天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一次会议上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一些地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履行不规范,市场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一些企业违规囤地、炒地,已供土地不能及时形成有效住房供给;土地供应、开发、利用信息公开不够,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无法实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国土部将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政策措施。“最近公众对房价、房地产管理等问题议论比较多,我们做了研究,要通过土地的利用计划、预审、审批、供地,把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落到实处。对开发商圈地占地,不按合同开发的,逐项清理,严肃查办,使得土地及时转化为有效的住房。通过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供地的调控和监控。”
(来源: 南方日报)